须提交以下材料:
蒙古商务签证
资 料 清 单 资 料 说 明
1. 护照 ( 原件1本) 复印件1份 护照必须6个月的有效期,且护照上有足够页数供签 使用。
2. 照片 (3张) 近期半年的白底护照相片 (规格3.5x 4.5cm)
3. 外方邀请资料 (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) 对方公司邀请清晰传真件,邀请信还需由蒙古公司传真至蒙古大使馆。(邀请函内容包括:被邀请人名字、性别、护照号码、职务、在蒙古停留日期、前往该国目的)
4.中方英文派遣信 (原件 1张 ) 中方公司的英文派遣信原件,内容包括:申请人名字、性别、护照号码、职务、薪水、在蒙古停留日期、前往该国目的。 5.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1份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,加盖公章。
6. 个人资料 ( 1份) 身份证复印件,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,清晰。 7. 申请表 (1份) 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(另见我司签证表格) 客人须知: 1) 使馆审核时间:5个工作日 2)使馆保持面试与增补申请人资料的权利。 特别提示: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,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。
※ 蒙古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蒙古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;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※ "预计工作日"为使馆签发签证时,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※ 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,为唯一依据。 ※ 蒙古签证部分资料转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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