须提交以下材料:
卢森堡商务签证
温馨提示:持申根商务签证者 (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) 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: 比利时、 丹麦、 德国、 芬兰、 法国、 希腊、冰岛、 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挪威、 奥地利、葡萄牙、瑞典、西班牙。 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。 无权要求必须签发商务签证。商务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, 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。
资 料 清 单 资 料 说 明
1. 护照 (原件 1本 复印件1份) A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须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。 B、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。
2. 照片 (2张) 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。
3. 卢森堡方邀请资料 (邀请函必须原件) (我公司可提供样本) 邀请函内容包括:申请者的个人资料(姓名,护照号码,公司职务)、逗留天数 、逗留目的、费用谁付,保证其返回中国、联系方式、负责人签字。
4. 中方英文派遣信 (我公司可提供样本) 派遣信原件,必须用公司信笺纸有单位名称抬头、公章、负责人签名;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、电话。派遣信内容包括:申请人(名字、护照号)在公司的职务、 入职公司的时间、此行的目的、 逗留天数和行程、说明谁承担费用、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。
5.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( 1份) A、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(必须提供)。 B、公司近半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(尽量提供)。 C、公司银行近半年对帐单(尽量提供)。 D、名片: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。 6. 商务往来证明 ( 1份) 如双方公司签定的合同、协议、或合同意向书之类。
7. 个人资料 ( 1份) A、身份证复印件,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,清晰。 B、户口本复印件,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(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)。结婚证复印件(如果已婚)。
8. 财产的证明 (1份) 个人银行6个月以上历史消费记录. 银行存款(包括半年历史交易记录和银行存款证明)、车产、房产、股票等等(针对未曾去过欧洲的申请者,去过的申请者无需提供)
9. 保险 (1份) 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。(使用白金计划,我公司可以代办,价格参看《伸根保险简介》)。
10. 机票酒店订单 (我公司提供费用加100元) 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酒店订单
11. 卢森堡签证申请表 (我公司可提供) A、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(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);
客人须知: 1、 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; 2、 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,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;
特别提示: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,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。
※ 卢森堡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卢森堡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;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※ "预计工作日"为使馆签发签证时,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※ 卢森堡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,为唯一依据。 ※ 卢森堡签证部分资料转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。 |